[明] - [公元1482年-1530年] - 开化景点 开化特产 开化地名网 [手机版] -
十一年,方豪补沙河知县,十三年(1518)八月,升刑部湖广清吏司主事。该司乃明代刑部十三司之一,掌湖广省之刑名狱案。豪断狱清明,所至之地,称誉有声。对其文才和政才,吾谨赞之云:“天地灵粹之气,得之者或寡,而君独身萃之,故发而为刚火,蕴而为精微,挺挺之节,皎皎之姿,文足来一时之望地,而政足为百里之师,皆气之粹然者为之资也。卒能含光匿耀,收英敛奇,弗以有涯之生,而逐无涯之知,则古人所谓成人者,君殆其庶几乎。”
时,武宗皇帝好大喜功,不断统兵巡察。十四年二月,武宗决定南巡,方豪时任刑部主事,作为属官,也参与上疏谏阻皇帝南巡之事,这下可惹脑了武宗,凡-的一百余名-,在午门被罚跪五日,有数十人被下了锦衣卫狱,甚至有的被廷仗致死。方豪因受仗伤重几死,为疗伤,创卧于刑部湖广司之东笼鹤亭近两月,每倚窗望槐,百感交集,颇有“英雄无用武之地”之叹,遂写下《见树窗记》借物托讽,曲表胸臆。云:“……一树也,枯荣稍异,忧乐顿殊,霜雪之催,诚不若雨露之养也。夫霜雪雨露,天之用也,大德四生,岂甘摧折。……夫摧折固予职也。念兹树之可悦,充予心之良好,法天之用,必于其不得已,而每谨其所可已,恻怛兹爱之意,常行乎其间……”
被罢归故里时,路经常山又写下《草萍驿会徐伯和》一诗:“当年行役下瑶京,长忆河桥步月明,人妒浮名传已死,君从大难得重生。相看各喜容颜好,一笑还将宠辱轻。古驿寒霄灯为盛,仆夫亦识故人情。”深感宦海的风险,庆幸劫后余生,更珍惜故人的情谊。
方豪回到开化金村后,隐居于毛坞,饮酒、赋诗、会友以山水渔钓为乐,留下不少佳作,其间辑成《棠陵集》八卷,前六卷为文,后二卷为诗。
嘉靖元年(1522)世宗登皇帝位,方豪被召回京师,复任刑部主事,赐金,加俸一级,后奉命赴山东处理积案。到任后,阅案卷,兴调查,酌刑罚,昭冤狱,夙兴夜寐,不辞辛劳,数月积案尽清。三年,任湖广佥事。四年,升福建提刑按察副使。六年(1527)年仅四十五岁的方豪,上疏乞归,获准告老还乡,时心如羁鸟归林,池鱼入渊。途中赋:《归舟梦故山花发田家叩门借瓮贮酒》诗云:“才断人间念,归舟梦已清。忽传村酒熟,况值野 花明。借瓮应相馈,敲门总不惊。披衣忙起问,江月正鸡鸣。”
方豪生性率真磊落,在《清献告天图》一诗中这样写道:“吾邦赵清献,每事必告天。百年多少事,事事何能宣。吾心自有之,曷不往告焉。既省素袍笏,亦免烧篆烟。天亦厌烦聒,人自多牵缠。或者止一史,众遂附以传。焉有圣贤徒,此理犹未研?尽信不如无,其然岂其然。”直抒自己对“每事必告天”的看法,反映他旷达不羁的性格。方豪返归故里后,常常寄情于山水之间,赋诗抒怀,片刻即成。据县志记载开化不少地方留有他的诗文真跡。明理学家王阳明对其甚为器重,曾赠诗云“方子岩廊器,兼负云霞姿。每逢泉石处,必刻棠陵诗。”生平著作甚多,其中《棠陵集》、《断碑集》收入《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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