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 [明朝状元] - 曾鹤龄作品目录 泰和县景点 泰和县特产 泰和县地名网 [手机版] -
曾鹤龄自幼聪敏异常,尤精《尚书》、《诗经》。永乐三年(1405),与兄同领乡荐,次年兄弟二人本欲同考进士,但考虑到父母年迈放心不下,他主动放弃应考机会,在家侍养双亲,其兄曾椿龄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便请假回乡照顾父母,让弟弟参加考试。不料椿龄回乡后竟一病不起,英年早逝。曾鹤龄上要赡养父母,下要供养兄长遗孀、幼子和自己的妻女,他不得不再次放弃应试。后来父亲去世,家种事务都由他一人操办,但他始终坚持读书。家用不足,他便设帐授徒自给,直到侄儿和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他才辞别0,赴京参加会试,此时离他考中举子已经16年了,他的孝悌之名远近闻名。
会试途中,曾鹤龄与浙江多位举子同舟。这些举子皆年少狂生,见曾鹤龄独坐简默,便举书中疑难之题问他。曾鹤龄见他们本无诚意,便逊谢不知,众举子窃笑道:“夫人也,偶然与荐耳。”遂以“曾偶然”呼之。待到考毕发榜,同船的举子皆落第,曾鹤龄区独居榜首,时年39岁。曾状元乃寄诗一首:“捧领乡书谒九天,偶然趁得浙江船。世间因有偶然事,岂意偶然又偶然。”
据说曾鹤龄大魁天下,确为偶然。此科廷试毕,卷首本为刘矩。但成祖说他晚上梦见鹤翔殿上,于是名考官们便阅各卷,直到找出曾鹤龄之名,遂置第一,而刘矩位列第二。
正统三年(1438),曾鹤龄预修《实录》成,进侍讲学士。在任顺天府乡试主考官时,初试之夕,试院起火,部分试卷被烧。其他考官都十分惧怕,不敢请旨另试,主张悄悄收拾一下继续后两场的考试,录取时对被烧的试卷酌情处理即可。曾鹤龄毅然坚持“必更試,然後百弊滌,至公著。不然,雖無所私,亦招怨謗。朝廷何惜一日之費以成此盛舉哉!”主考官只得将两种说法上报,英宗下诏“更试”,大家都十分钦佩曾鹤龄对考生负责的精神。
曾鹤龄供职翰林院二十年,文章之美,中外称之。他是明代的文学家,教人写文章要正己然后正人。他为人坦荡直率,毫不做作,处事接物,井然有序。他事亲极孝,举家和睦。稍有余资,便接济族人亲故。他持身审慎,与人交往,初期似乎不易接近,时间越久,越见亲密。
正统六年(1441)曾鹤龄病逝任上,享年59岁。曾鹤龄的孙子曾追为成化十四年(1478)探花,祖孙鼎甲,传为佳话。
著有《松坡集》、《臞叟集》,后合为《松■集》。
曾鹤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