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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兰,原籍河南野王(今河南省泌阳县)人。西汉中叶,因河南战乱和饥荒而母子二人逃荒避难来到丰县城东张桥(集)谋生。丁兰是木匠,幼年丧父,事母至孝。其母去世后,为了表示孝敬母亲,他用木头刻了母亲的像供奉在堂屋当门。丁兰逢事必向木像询问,必得她的同意后方行。心诚则灵,天长日久,木像似为有灵。有一天丁兰外出做活,邻居张书到他家借东西,丁妻告诉他得对她婆母娘说明情况,征得她老人家同意才行。张书很不高兴,他拍着丁兰家的桌子轻蔑地说:“这就是您娘?她会说什么话?”他这一说一晃不要紧,丁母像从桌子上一头栽到地上。丁兰回家后欲向母亲禀报一声,一看其母亲一脸泥土,满眼泪痕,以为是妻子-婆婆,大发雷霆。妻子不敢隐瞒,如实相告。丁兰听后带了把斧子,到张家找到张书评理,三说两说,一斧子把张书劈死,他就到县里去自首。县官不相信丁兰说的这些情况,带人到了丁兰集,高搭彩棚,请出丁母一问,果然不错。遂将此事秉奏上宪,为了表彰他的孝行,不但没让他偿命,而且命为“孝子”,立匾旌表。此后,历代都对他进行表彰。汉宣帝时封为汉中大夫,并立庙祀奉。此后,丁兰的事迹列为二十四孝之一:“刻木相母”。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和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重修了丁公祠。
由于封建社会大力提倡忠、孝、节、义,丁兰理所当然地受到朝廷与乡里的推崇与敬重。遂将张集改名为丁兰集,地方行政区划为丁兰集。日伪时期,将城东北隅名为“丁兰集乡”,其范围一直到丰城的中阳里,统属“丁兰集乡”。所以,丁兰集是周围几十里政治、经济的中心。
丁兰集每天为集,另外每年三月十八、四月十三、腊月二十三成会。成集要买帖子(集照,犹如现在的营业执照),一年一次,由集首出资。当时,丁兰集设有鸡鱼行、棉布行、牲口行、粮食行等。丁兰集的后其鼎盛是丰县沦陷以后,那时,丰西北山东各县及丰北各乡的客商为躲避常店“钉子”(碉堡)和县城日、伪军的残害,纷纷改道由丁兰集往华山、去徐州,连城周围的乡民也不愿到丰城去交易,而到丁兰集赶集。那时天天成集,一早成集,中午结束,集上各种货物都有,京、广杂货俱全,集市三道街,客店爆满。
1953年初,由于道路的迁移,行政区划的变更,丁兰集的集市渐渐泯灭。但丁兰集由于大孝子丁兰的故事而名闻遐迩,他悠久的历史和感人的故事至今仍被人们传颂和思念着。
[注] 本文作者白光华,系中共丰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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