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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本(生卒年不详),字孟中,明城镇人。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岁贡,任安徽广德州判官。时广德州域内发生蝗灾,州官和下属均束手无策,程本发布告示称:“捕捉到一升蝗虫的给一升粟,捕捉到一斗蝗虫的给一斗粟。”百姓争先恐后地捕捉蝗虫,三天时间便把蝗虫捕捉尽了,庄稼获得好收成。当时,涂相被降职调到广德州,与程本同在广德州衙门任职,涂相器重他。后来,涂相担任佥事(在按察使下设佥事分辖各道),领兵守备岭南西道时,派人慰问程本。程本回访以表答谢。涂相问他有什么要求,程本答:“我只是来回访而已,没有什么要求,也没有需要托办的事。”当地人想宰牛为他祝寿,借祝寿名义送给他五百金,他不接受。任期届满即回乡,所带行李只有图书数卷而已。
明城镇 明城地处高明中部,区域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广明高速和江肇高速在工业园区交汇贯通,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可以在5分钟内分别进入两大高速,到肇庆约半个小时,到广州约1小时,到深圳约2小时。高明大道及合和大道呈东西走向贯穿全境,是贯通珠三角地区与粤西地区的重要通道,进一步突显我镇的区位优势。明城辖区总面积186平方公里,下辖1个社区居委会和11个村委会,共150个村民……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