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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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育
  字春卿,浦城人,生于宋景德元年(1004年)。吴育少时勤奋好学,天圣五年(1027年),登进士甲科,授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等县。宋宗室有一支子孙多葬襄城,派有宦官管理,每因祭、葬事骚扰百姓。吴育奏请朝廷规定,以后祭葬所需,均由官府给费,不得扰民。宦官往往夜间叩门,要县衙派给牛车,多被吴育拒绝。此后,宗室子弟外出打猎游乐,不敢侵害百姓。
  景祐元年(1034年),吴育应“材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试,取入三等。擢为著作郎,直集贤院,出为苏州通判。还朝后,派知太常礼院。宝元元年(1038年),为右正言,改任三司判官和盐铁判官。旋复任右正言。时值元昊称帝建西夏国,宰相张士逊主张出兵讨伐,朝议也多轻视西夏。吴育独持异议。战事久而无功,反损几员大将,宋朝廷只好封元昊为西夏国王。
  庆历元年(1041年),升吴育为起居舍人,进封翰林学士,累迁礼部郎中。庆历三年(1043年),西夏与契丹交战,元昊于紧急中向宋廷请求纳款归附。契丹则请宋廷拒绝西夏。朝中一时不知该如何答复双方。吴育提出策略:让两国先打下去,久后生变时,再找有利形势建立边功。现在一面告诉元昊:契丹与西夏世代姻亲,你自己破坏了关系,打不过时来求宋朝,并非诚意,如果你先与契丹修好如初,再来归附,则允许;一面答复契丹:宋廷已告元昊,如果能投顺契丹,才准其归附,否则宋廷也会讨伐西夏。这样,两国都不能归咎于宋朝。廷议结果,都以吴育意见为是,便照此处理。不久,吴育出知开封府,才几天,便查出一个犯有大罪的僚属,又破获积赃一万九千缗的巨盗。两案罪犯一再变供,经朝廷另派官员复察无疑,终使伏法。
  庆历五年(1045年),授吴育为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又改为参知政事。吴育知开封时,曾因事与宰相范仲淹相忤。时范仲淹贬职安抚河东,有所奏报,往往被新当政者所阻挠。吴育则只看所奏可行,便予施行,出于公忠而不存芥蒂。吴育与其父吴待问同朝为光禄卿,其父班位反在其下。吴育再三辞职,要求避位,不准。前宰相之子向绶知永静军,违法,怀疑是府中通判江中立检举,于是捏造大罪名加以陷害,中立自缢死。诸大臣以向绶是宰相之子为由,请予轻判。吴育坚持以为不可,最后给予重判,减死罪一等,流放南方。御史唐询与宰相贾昌朝是亲戚,理应避嫌,吴育多次要求罢唐询的官。唐询怀恨,因奏请废除制科策试授官,改由公卿举荐人才,其目的即针对吴育是经策试而获擢授。吴育乃列举汉唐以来对人才出身做法的利弊,予以驳议。仁宗认为正确,下诏礼部:“今制科随进士贡举,著为令。”吴育与宰相贾昌朝争议问题,绝不妥协,论辩不停。因奏报道:我所争的是职责所在,如果以权力赢我,请罢我的官。仁宗判定吴育有理,又授以枢密副使要职。时遇大旱,贾昌朝罢相。有一御史中丞引据《洪范》说:天旱是由大臣相争不睦而引起。于是,吴育也被罢相,以给事0知许州,又徙知蔡州。
  当时,汴京城内传言:有“妖人千数”聚集确山,要作乱。内廷派宦官到州,指名要逮捕10人,要求吴育派军队下乡围捕。吴育道:若聚众千人在境,吾人岂能不知。这不过是乡民搞佛事敛财之类,只需一名差役去办即可。于是款留使者,每日宴请,一面派差役将被指名的10名“人犯”械送京城,审问结果,正如吴育所料,无罪释放,而造谣诬告之人则被治罪。之后,吴育又以资政殿学士知河南府,再徙知陕州,因上疏论刑狱问题,升授礼部侍郎、知永兴军。不久,再次被召入朝,为翰林侍读学士。因病,请求给予就近的郡职。仁宗对朝臣说:吴育刚正可用,只是嫉恶太过。命其出知汝州,又遣使慰问,赐药。吴育病未治愈,请求给个散官,不居实职,因授予集贤殿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当时,御史张尧佐知河阳郡,狱讼积压,稽延不决。民众多向吴育呈诉,吴往往在状纸末端批注意见。张尧佐只得立即照办。仁宗再召回吴育,授判尚书省。谏官刘元瑜诬奏吴育在河南时曾贷钱于民间,长期取息。因除授宣徽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时庞籍经略河东,与西夏人争相在麟州筑栅建城。吴育认为,不先行谈判立约便急于筑城,必将成为边衅后患。便指示庞籍上奏,但朝廷不答复。不久,西夏果然大举侵边,杀宋方骁将郭恩,太原一线将佐获罪罢官。这时,吴育心病复发,力辞守边重任。朝廷乃授以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后又徙知河南府。
  嘉祐三年(1058年),吴育病卒,赠吏部尚书,谥正肃。吴育擅诗文,曾与宋庠酬唱于西台,作诗至数百篇,有文集50卷。欧阳修赞赏吴育的文章长于议论。
同年(公元1004年)出生的名人:

富弼 (10041086) 昭勋阁二十四功臣,宋朝宰相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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