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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11月,杨源时奉调中共中央东南局党校学习,随军东进敌后。1941年1月被派到苏中抗日根据地工作,先后任中共泰县县委副书记,第三地委委员、泰州县委书记,靖江县委书记、县长。
1943年因领导靖江斗争取得胜利,受到上级登报嘉奖。1945年4月进苏中党校学习,结束后任苏中南下干部队支部书记,随军南下苏浙地区,任中共苏南第一地委组织部长、溧高县县长。日本投降后,带领县政府人员进驻溧水县城。10月北撤山东。1946年2月起,先后在鲁南地区任中共邳县县委书记、山东警备九旅十七团政委、中共苍山县委书记。在国民党部队向山东发动重点进攻时,坚持原地敌后斗争。
1949年3月底,杨源时调任鲁中南南下干部纵队第十大队队长,随军南下浙江,先后任浙江省第八行政区副专员、金华地区专员、金华地委书记兼专员,参与领导了剿匪反霸、恢复发展经济、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工作。1952年11月后,任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教部副部长等,在1956年浙江省第二次-会上,被选为省委候补委员。在1957年反右斗争中,受到错误处分,内定为中右,被撤消职务,下放基层锻炼。1960年7月后,先后任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嘉兴地委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共浙江省委政治研究室副主任。1972年11月后,先后任省卫生厅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副书记、副厅长。1973年时曾被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定为犯“走资派错误”,继续遭到批判斗争。1979年12月起,任浙江省教育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副主任。1980年3月,省委为其落实政策,撤消1958年的处分,恢复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同时撤消1973年省革委会定的犯“走资派错误”的决定。1985年6月离休,继续任省委党史委员会副主任。著有《党对知识分子政策》一书。 (陈良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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