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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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伦同志生平(1914-2004)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公安战线的优秀领导干部,公安部原顾问姚伦同志(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4年4月9日7时4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姚伦同志,龙江双城县人,1914年3月13日出生。1933年春到北平复光中学高中班读书,次年转入北平俄文学校和东北大学补习班学习,开始接触中国共产党及其革命思想。1935年4月在北平参加“民先”组织,193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参加了东北军学兵队。1936年“西安事变”后,根据党组织安排,到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开展抗日宣传工作。1937年“七七事变”后,他被派往绥远垦区从事生产劳动和党的地下工作,参与了“后套暴-动”,并参与组织了“挺进军青年先锋队”,任一中队队长,参加了在山西河曲抵抗日寇侵略的战斗,后因负伤转入地方工作。1938年5月至1940年8月,在山西历任中共临县三交区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1940年6月,到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941年3月至1945年8月,在中央社会部接受情报工作训练后,担任西北公学组织干事,从事干部审查和反特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以新华社记者的身份被组织派往蒙古乌兰巴托开展工作。后调回晋察冀公安管理部、晋察冀社会部、华北社会部任审讯科科长。
  1949年5月,姚伦同志任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一局执行处处长兼新生学会教育长。1954年11月,任公安部直属一处处长。1956年2月,任公安部预审局副局长。1964年11月,调任公安部东北 学校校长兼政委。“文革”期间,受到错误批判,被下放到龙江省集贤县笔架山农场劳动并遭诬陷而受审查,后予平反。1974年5月至1983年7月,任公安部预审局局长。1983年7月至1986年3月,任公安部顾问。
  姚伦同志自1946年开始从事公安预审和战犯管理工作,参加了对日本战犯、伪满洲国战犯、国民党战犯的审讯改造工作,并于1952年11月赴朝鲜参加对美国战俘的审讯工作。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还参与了历次战犯特赦工作。他以满腔的热情,细心的工作,为公安预审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1954年,参与了有关监狱的建设工作。1971年9月,担任“林彪专案组”审讯工作。他在担任公安部预审局局长期间,为“文革”中冤假错案的平凡昭雪做了大量工作。“文革”结束后,参加了审讯“-”工作,担任“-”案件审判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为彻底清算林彪、“-”-集团的罪行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担任公安部顾问期间,他参与了公安工作许多重要文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对公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姚伦同志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公安事业。他晚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衷心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
  姚伦同志一生光明磊落,追求进步,坚持真理,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果敢,经验丰富,富于开创精神。勤奋守纪,作风正派,生活简朴,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革命本色。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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