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86年-1969年] - 利津县景点 利津县特产 利津县地名网 [手机版] -
石在主持陕西工作期间,经常以“十二事”劝勉部属。这十二事是:要早起,要惜阴,要守时,要清廉,要节俭,要勤劳,要谨慎,要信实,要绝嗜欲,要时巡察,要勤闻问,要事躬亲。他还为陕西省政府提出了“清、慎、勤、俭”的匾文。意思是:清——一介不苟,辞粟却金,无贪无竞,寡欲清心。慎——畅深衾影,戒懔冰渊,洁短以行,免尔龙欲。勤——祖逖起舞,陶侃运甓,终日乾乾,自强自立。俭——民膏民脂,物力艰难,省钱省事,清夜心安。
1927年11月19日,石离开省政府主席宝座的那一天,曾给陕西各将领去电,承认自代陕西省政府主席以来,建树毫无。但他在陕西的一百多天里,却全力反对和镇压共产党人。仅从《百二从政录》所收电文343篇看,-、捕杀共产党人和所谓“剿匪”方面的电文有46篇,约占八分之一。他在电文中说:“共产党分子潜谋不轨”,“为害-”,“甚于洪水猛兽”云云。在复党海楼师长的电文中说:共产分子“陕西省潜布甚多,防范稍疏,难免又秘密集合,希图扰乱,仍望不时严密查防”。1927年8月,他支持榆林井岳秀解散李子洲、杨明轩、常汉三主持创办的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及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并在复井的电文中说:“解散四师两校,驱逐共产党分子,用霹雳之手段显菩萨之心肠,消患未萌,万分钦佩,希不时严密防范,设法查禁,以清祸源为盼。”就是在他的残暴镇压下,陕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
1928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议决将西北国民革命军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石仍任第六方面军总指挥兼第二十二军军长。同年4月代理山东省政府主席,19 30年改任陇海铁路督办。1932年6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上将参议。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2月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1937年入陆军大学特科班第三期学习,1938年任军事委员会军风纪巡察团第二团上将主任委员。1941年任第四军风纪巡察团主任委员、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1941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新中国成立前夕去台湾,1951年被聘为台湾“-”国策顾问。1957年、1963年,分别被选为国民党第八、第九届评议委员。1969年1 1月19日卒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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